地下车位转让合同

时间:2023-05-13 02:23:49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地下车位转让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1

转让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址: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基本情况

该车位位于 小区地下 层 区 号,规格为 。

二、计价方式、价款及付款方式

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车位以“个”计价。

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受让人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三、转让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因转让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转让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交付时间

转让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向受让人交付该车位。

五、使用承诺

1、受让人使用该车位期间,该车位仅作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随意改变该车位 ……此处隐藏6557个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1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库);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总额 0.1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甲方未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 0.1 %的逾期违约金。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签约地点:

日 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 月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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