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汽车销售合同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销售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汽车销售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
1. 甲方经第三方同意授权乙方为 全系列产品在地区的二级代理商,并负责改产品再上述地区范围内的总经销。
2. 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委托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字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
1. 乙方在 必须设有能够可以展示 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2. 甲方为了支持乙方,甲方暂时提供 全系列给乙方代销(详见双方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即乙方暂压首批进货(车)款,但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为销售的贷款(车款)按双方协议的价格支付给甲方( ……此处隐藏8089个字……;
第二种 已知本合同内容,自愿为乙方购车欠款担保,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四条 同时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期还清车款后,一次性返还给乙方。如乙方不逾期还款或不按时交纳车辆保险,此保证金作为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如乙方逾期日不还款,甲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及担保人,请求一次性偿还剩余车款,并按日千分之一追缴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在未还清车款前,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所购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取险、不计免赔险及其相关的附加险,并将保险单据副本交给甲方。
第七条 乙方在未还清车款前,不得私自转让、抵押车辆。如需转让、抵押,必须先清偿剩余车款后,才有权转让车辆。否则,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在还款过程中,乙方所购车辆发生机动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使车辆报废、灭失,保险公司赔款应首先偿还剩余车款及利息。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需对此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和变更,必须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乙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及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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