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劳动合同合集6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找到工作,固然值得开心,但是,你签合同了吗?签订的合同规范吗?知道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吗?以下为你解答:
1、毕业工作一段时间迟迟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员工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如果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年,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部分的返还。
2、雇佣毕业生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答:违法。
3、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签订,或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入职多久,一定要签劳动合同?
答: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没拿到毕业证,可以签正式合同吗?
答:不可以。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 ……此处隐藏17390个字……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二、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内容履行;没有明确约定的,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其他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报到(即乙方在甲方的用工名册签到)之日起生效。
使用提示:为加强劳动合同的书面化,《劳动合同法》允许先签合同后用工,但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算。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应建立用工名册备查。因此在实践操作中应将两者结合起来。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四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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