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模板汇总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网友提问:我是一名临时工,我想请问,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吗?
律师回答:可以,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缴或赔偿社保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 ……此处隐藏8644个字……时要求担保人同时签定“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合同书签字生效后,院科按合同规定发放**及实施奖
惩。
二、**规定:试用期月**医生、护士、技师均为 - 元,正式聘用期月**为医生 - 元,护士与技师为 - 元,具体数额由科负责人于此范围自定。
三、奖金规定:试用期不享受任何奖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由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及连续聘用期限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四、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本院正式职工相同。
五、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六、试用及聘用程序:部门负责人提出人选建议→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确认→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聘用)→乙方将相关证件复印交办公室备存→部门负责人与聘
用(试用)人员商定**标准并签定合同认可(有担保人时同时签署担保责任书)→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附三: 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
1、为确保医院医疗安全,我愿为 同志作担保人。
2、在 同志合同期内,保证负责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严格履行合同中属于乙方责任的各项条款。
3、在合同期内,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愿负连带赔偿责任;被保人发生其他违法行为时,根据案情严重程度,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理。
4、本《担保责任书》一式三份,担保人留存一份,被担保临时工一份,医院办
公室一份。
担保人签字:
用人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