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资金借款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过桥资金借款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过桥资金借款合同1借款人:
商号名称:
组织形式:
商号地址: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借出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保证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中介人:泾川县金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933-3329289
邮政编码:744300
通讯地址:泾川县北新街保险公司四楼(国土大厦)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民间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一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1.1金额:(大写)。
1.2币种:人民币。
1.3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1.5放款金额、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此处隐藏5672个字……后,乙方若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或到期不能全额偿还借款本息的,则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乙方、丙方同意自愿放弃所有相关的实体和程序抗辩权利,并自愿无条件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
3、乙方如到期不归还借款或不全额归还借款及延期付息的,甲方除追收借款本金及利息外,同时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100%向乙方加收罚息,按日计算,至付清借款本息为止。
4、借款到期后,乙方未按期全额偿还借款本息,甲方有权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承担甲方为收回借款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5、借款到期后,若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还款,对债务人债务的核实,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进行。借款人的地址、电话变更要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致使无法联系的,视为已履行了核实义务。
第六条:其他
1、合同中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达成书面协议。
2、如乙方及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赋予强制执行力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且甲乙丙三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和公证部门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未约定的事宜,补充如下:
甲方(出借人签章):乙方(借款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担保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