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设计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设计合同1委托方(甲方):
代表人:
设计方(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__规划设计,现就该工程的相关事宜进行磋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承包内容:
5、技术标准:
二、双方职责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完成基本的图纸交底和技术交底,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所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 ……此处隐藏22848个字……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2 开工及延期开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10.3 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遇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2)
(3)
(4) 发包方未能按期提供开工条件; 关键线路上关键工作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电、停水影响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正常施工。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4 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质量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