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书

时间:2023-01-19 12:16:56
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书

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书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书1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住宅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

日起至一九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此处隐藏3946个字……,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签名盖章)

承租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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