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1-12 23:16:59
【推荐】房屋租赁合同四篇

【推荐】房屋租赁合同四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x先生/小姐

乙方(承租方)x先生/小姐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座落在xx市x镇正华苑x座x层x号的房屋(建筑面积x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出租的物业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物业。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上述物业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租赁期限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x日前交付给甲方。租赁押金x。租满一年租金每年递增x元/月。

三、付款方式:

①现金支付。

②转帐支付,汇入甲方帐号为x镇x银行的帐号x.

四、租期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按月向物业管理处交付。物业管理费x元/月。

五、物业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物业符合出租房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

3.如需要出卖或抵押上述物业 ……此处隐藏1694个字……添附物应当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无权再向出租人主张折价补偿。

(3)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承担返还各自所得的财产、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根据过错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公平原则。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的,出租人应当按公平原则给予承租人进行补偿,即由出租人给予承租人装修物和增设物可利用价值经济补偿,现存鉴定价值与可利用价值之间的差额为承租人的损失,该损失依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如属于拆迁致合同终止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对承租人的补偿,以拆迁人给予的补偿额为准,而不存在损失分担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致 :

您好!

贵方与 (以下简称“我方”),于 年 月签订《房屋租房合同》,约定贵方租赁我方位于的房屋,面积 ㎡,租期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每月 元。现因我方经营需要,拟合同期满终止后,不再与贵方续租。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我方作为出租方现依法通知贵方如下事项:

一、自 年 月 日,贵方与我方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因合同期满自行终止。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 条约定,请贵方在合同期满(即20xx年2月28日前)搬出位于的房屋。

二、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 条规定,如贵方逾期不搬出上述房屋,我方有权自行收回房屋,并进行强制清场。

二、若贵方与我方因合同终止事宜发生纠纷,我方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贵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三、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贵方,一份我单位存留。

特此通知!

通知方:

20xx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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