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申请书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申请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大家知道申请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保释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释申请书1申请人:xxxx律师事务所xxx
律师地址:xxxx
联系电话:xxxxxxx
申请事项:
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xx因涉嫌xx因涉嫌xx一案,于x年x月x日经xx批准逮捕羁押。根据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要求,本所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方式是由xxx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x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6条、第51条之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已与批准。
此致
申请人:xxx
律师事务所(章)
xx律师(签名)
x年x月x日
保释申请书2_______________公安局:
本人(户主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现同意(儿孙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户口由(原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迁入(户主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请批准。
特此申请。 ……此处隐藏5115个字……三十二、三十三条规定,我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及潘政礼的委托,我所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潘政礼的辩护人。我到南丹县公安局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了解案情,也到南丹县检察院查阅了案卷材料,根据案情,特作。认为犯罪嫌疑人潘政礼没有构成犯罪。其理由是:
一、在主观上,犯罪嫌疑人潘政礼没有非法拘禁杨顺志的故意。潘政礼事前没有跟被告人吴胜良联系,潘政礼是想向被告人吴胜良借钱,才决定去找被告人吴胜良的,也不知被告人吴胜良和被害人杨顺志之间有纠纷,更不知有该案之事,仅是巧遇吴胜良和被害人杨顺志纷争一事。并且,潘政礼也没有因此非法拘禁被害人杨顺志的故意。
二、在客观上,潘政礼没有非法拘禁被害人杨顺志的行为。离开采石场的主意,是被害人杨顺志提出的,意思是去找钱还给被告人吴胜良。并且是被告人吴胜良与杨顺志叫被告人潘政礼一同上车的,被告人潘政礼的意思只是等被告人吴胜良办完事后再谈借钱一事。却不知吴杨之间有此纠纷,车开往的方向不是被告人潘政礼决定的,潘仅是陪同而已,一直到被公安人员拘留时止,潘政礼都没有非法拘禁杨的语言和行动。至于书写协议之事,那是吴杨的意思表示,并且是杨让潘代为书写的。写完后直接交给杨,此后也不管吴杨二人。连吴杨二人是否签字也不知。
三、南丹县公安局也没有提出潘政礼有犯罪的事实和证据,指控的犯罪不成立。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不构成犯罪。请人民检察院不起诉。
辨护人:李平
广西罗挥得律师事务所
20xx年1月28日